
北京开办民宿或需经其他业主同意
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短租房发展迅速,大量居住小区内的民宅以“民宿”“公寓”等形式对外出租,但其带来的治安、扰民等问题也引发了不少矛盾。为进一步规范短租、“民宿”存在的治安、扰民等问题,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网信办日前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从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短租住房的经营需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
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短租住房的管理要求,明确短租住房的经营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此外,房屋还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依法办理房屋出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