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用户使用5G业务无需换卡
升级5G要换卡?现在5G开始慢慢普及,越来越多人想要尝试5G,中国电信发布《5G SA安全增强SIM卡白皮书》,其中有部分内容被网友解读为4G卡不能满足用户使用5G的安全需求,需要更换为5G卡,这与此前运营商所宣传的使用5G可以不换卡不换号矛盾。对此,中国电信回应说,现有4G用户无需换卡,只要更换成5G手机就能在5G信号已覆盖的区域使用5G业务。
自去年6月工信部颁发了5G商用牌照以来,三大运营商都承诺用户可以不换卡、不换号使用5G网络,用户即使不更换5G套餐,也可以使用5G基础服务。4G卡可以用在5G手机中吗?回想3G~4G的迭代,你会发现那时候是需要换SIM卡的,同时手机也需要更换,这是运营商出于用户安全问题的考量。
不过在4G~5G的迭代中,SIM卡是不需要更换的。因为4G卡的加密方式已经足够高级,安全性能足够,所以就没必要给用户找麻烦了。5G时代想要享受更快速的网络,大家必须要更换到5G手机,这和3G~4G的过渡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不一定要换个5G卡,4G卡也能正常使用。
一、青岛:电动自行车上牌 规范非机动车管理
新华社照片,青岛,2020年5月14日
青岛:电动自行车上牌 规范非机动车管理
5月14日,市民在青岛市李沧区便民注册登记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手续。
近日,青岛公安交管部门加大了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工作,通过增设挂牌服务网点、无接触材料申报、上门集中受理等形式方便群众上牌。据了解,9月1日后,山东省内未悬挂号牌或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交管部门表示,全面完成登记上牌后,交管部门还会加大路面管控,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5月14日,青岛市李沧交警部门民警为一外卖企业员工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
二、警惕消费券被套现和交易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题:警惕消费券被套现和交易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近期,多地采取消费券补贴方式促进消费回暖,但“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伴随抢券热潮,一些“羊毛党”利用监管、技术漏洞,将消费券套现、交易,获取利益。
目前,这一现象已经引起监管部门警惕,多地正不断完善消费券使用办法。郑州等地针对这类现象发布通告称,将追究消费券套现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伪造消费,与商家合作套现
近日,一些微信群出现如此对话:“领到消费券的朋友,欢迎互助套现,我有店家收款码!”“有人帮忙给消费券套现吗?八折出!”
虽然一张券仅10元钱,且有的城市规定每人每次仅能领50元消费券,但还是有人琢磨着将这50元套现。
记者调查发现,套取这10元消费券需找到合作商家,然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商家支付30元,加上10元消费券,商家实际收到40元,当场可返还35元到38元现金,剩余2元到5元作为商家收取的套现“手续费”。
市民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首波优惠券没有限制收款方必须是商户,所以“羊毛党”只要有某平台的付款码,互扫就可以套现,压根不用消费。后来平台方开始用技术手段拦截作弊行为,“羊毛党”转向有资质的商家合作套现、分账。
多位技术安全专家告诉记者,目前,“羊毛党”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囤券:有人写程序、开外挂抢券;有人通过虚拟IP地址或虚拟定位,绕开消费券领取的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组团抢。“所以往往是‘羊毛党’大量囤券,而普通市民一券难求。”
支付宝有关工作人员回应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存在技术漏洞时称,目前支付宝实名认证和风控能力可以确保用户真实性,可防范篡改定位信息或批量注册抢券。对商家违规和消费者伪造交易涉嫌违法的,将联合执法部门进行打击。
二手交易网频现买卖消费券信息
多地消费券使用说明明确规定“本券不可转让出售”,但记者发现,除了通过商家“合作”变现消费券,一些“羊毛党”还将消费券以票面价值5折到6折的价格转卖给他人获利。
记者在闲鱼、转转等二手交易平台发现有大量转手消费券的信息,涉及山东、广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多地。单张消费券面值少则20元,多则200多元。有的发布者打包多种面值消费券以半价转卖,有的是单张半价出售。
“先到先得、售出概不退换。”闲鱼平台“我要发光01241996”用户发布信息称,出售淄博、桓台商超消费券,惠仟佳、联华超市等各大商场超市都可使用,100元、50元、20元面值消费券出售价格分别为50元、20元、5元。
同时,平台上也有人收券。闲鱼“残冬冷雪”发布信息称收购消费券,记者咨询,对方称只收购顺德和三水的“商家码”,并询问记者出售哪类消费券,要求截图券码提前查看。
记者在一些贴吧网站也发现了买卖消费券的信息。在百度贴吧“新密吧”中,有人发布有关买卖消费券的帖子:“收消费券,刚收了个200元的,有的来。”
华东某省会城市财政局就消费券监管问题回应称,消费券资金来源于多个部门,各主管部门分别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协议后,财政资金通过各部门拨给第三方,实际消费兑付资金数额从中扣除,结余资金缴回财政,并没有明确某一部门对消费券使用进行监管。
填补监管漏洞,保证“券”尽其用
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消费券被“羊毛党”投机牟利,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还会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甚至给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对于恶意‘薅羊毛’现象必须坚决打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相关平台要不断升级更有效的技术监测和风险防控手段。”
浙江靖霖(广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吕博雄说,“羊毛党”虚假交易套取消费券可能构成诈骗罪。商家如果专门通过帮市民套现来获利,且数额较大的,同样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一些地方已关注到该现象。4月30日,郑州市商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使用社会消费券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据郑州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郑州市已会同第三方平台,通过大数据手段监测异常交易,比如小店铺使用大数额消费券等,将及时跟进并处置。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说,应利用技术手段完善消费券发行制度设计,如可使用区块链技术监控交易过程,制定识别策略进行线上适时打标和拦截,提供信用绑定,设置营销活动和处罚流程。
此外,专家建议对套现行为实施处罚和取消合作单位资格,或不给予消费补贴资金。吕博雄认为,政府及其委托的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大数据分析,加强对非正常交易记录的筛查,通过技术手段尽量避免以虚假交易套取消费券的行为。同时,应当加强对申领消费券的人员、实施消费券抵扣的商家的信用监管,使钻空子“薅羊毛”乃至违法犯罪的人付出相应的信用成本。(记者王阳、桑彤、郑生竹、冯大鹏)
三、河北邢台破获特大系列污染环境案 涉案非法倾倒废酸液3400余吨
三、河北邢台破获特大系列污染环境案 涉案非法倾倒废酸液3400余吨
新华社石家庄5月14日电(记者杨帆、李继伟)记者从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获悉,今年3月下旬当地连续发生两起非法倾倒大量强酸废液污染环境案件。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成功打掉涉案人员达22人的污染环境犯罪团伙,案中非法倾倒的废酸液3414.5吨。
3月21日晚,邢台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太子井乡西太子井村河道内发现大量带有刺鼻性气味的不明液体。公安机关全力侦查期间,3月29日当地西牛田村西沟再次发生倾倒不明液体案件。
专案组民警辗转石家庄、沧州、北京、安徽等地,于3月29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和嫌疑车辆。3月30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吕某飞、王某飞抓获,并在吕某飞的半挂货车和小型厢货车上查获未倾倒的废液31吨。
随后,专案组锁定了污染源为位于威县经济开发区的某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查明了案件事实。
经侦查查明,这个公司在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获取巨额利益,非法生产农药溴虫腈,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具有腐蚀性的强酸废液,经司法机构鉴定为危险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承指使总经理刘某,将生产农药溴虫腈(未经许可)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进行非法处置,以每吨230元的价格交由吕某飞进行处理,最终导致案发。
自2019年3月29日至案发,犯罪团伙将废液非法倾倒于邢台县、南和、隆尧、任县、桥东、桥西、开发区7个县(区)的13个地点,共计230车、3414.5吨。
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19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采取强制措施,上网追逃3人,并对涉案财物分别进行了冻结、查封和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