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19年10.5万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共14.80亿元
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2019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报告称,2019年,各类奖学金共奖励全国普通高校学生935.95万人次;奖励金额264.99亿元,占高校资助资金总额的20.12%。国家奖学金共奖励学生10.50万人,奖励金额共14.80亿元。其中,奖励专科生1.52万人,奖励金额1.21亿元;奖励本科生4.48万人,奖励金额3.59亿元;奖励硕士研究生3.50万人,奖励金额7.00亿元;奖励博士研究生1.00万人,奖励金额3.00亿元。(郎朗)
2、股价曾逼近退市警戒线的长城影视蹭网红概念:连续两天涨停
负债累累的长城影视准备投身网红孵化领域。
5月21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影视,002071)发布公告称,公司将结合新零售产业链带货, 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拟投资拍摄系列高端竖屏剧《郭大侠的前世今生》。此外,公司与第一代网红鼻祖郭吉军先生、新时代女星徐小琴女士签订了《演艺合同》,郭吉军先生、徐小琴女士作为公司的签约艺人,将共同合作完成 《郭大侠的前世今生》。
与此同时,公司与杭州星耀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就短视频平台搭建及网红孵化等领域开展合作。长城影视表明,本次合作是公司结合目前流行的短视频市场进行的新尝试,将有利于开发公司影视剧的新模式,丰富公司影视剧目的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影视已在5月20日和5月21日连续两日涨停。
5月19日晚间,长城影视就已经宣布将拓展“网红+直播+短视频” 新零售供应链生态圈,签约知名网红、知名影视明星并孵化自有网红,与品牌企业进行“直播带货”的销售服务。公司还与杭州智诚十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诚十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利用自身的明星资源、客户资源以及影视内容制作的优势,助力智诚十方推动 “十方美播”的发展,提升平台的商业价值,为客户提供新的产品销售渠道。
此次合作中,长城影视允诺了合作后的营业额。
合作协议显示,长城影视通过影视圈的明星资源,网红资源为十方美播输出明星,网红经纪服务合作,年度服务知名明星,大牌网红数量不少于100人次;不仅如此,长城影视为十方美播输出市场上知名的品牌产品进行合作,双方共同服务的网红+直播+短视频供应链品牌商营业额不少10亿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影视此次合作的两家公司均成立不久。
工商资料显示,杭州智诚十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3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服装服饰批发等。鲁海弟持股90%,曹明持股10%。杭州星耀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复制、发行等。李耀朋持股70%,王馨仪持股30%。
长城影视目前连续亏损两年且负债累累。
长城影视4月29日披露的2020年一季度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净亏损2474万元,同比(较上年同期)下滑326.23%。营业收入为3648万元,同比下降56.53%。目前,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金额为7.02亿元,公司正在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不仅如此,长城影视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且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也被司法冻结。
不仅如此,4月23日,长城影视还披露报告表示2019年度报告延期到6月份公布。当日,长城影视表示,受行业复工复产政策影响,公司下属九家旅行社及影视基地等目前尚未复工复产,办公场所进出受限,工作人员处于居家办公的状态,暂时无法配合审计机构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长城影视的股价一度逼近1元退市警戒线。5月18日,长城影视刚刚创下1.55元的新低,处于触发低于面值退市的规则的边缘。
3、突破性进展!猴子接种疫苗产生抗体防新冠
5月20日,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宣布为猴子接种原型疫苗后产生了抗体,可防新冠病毒。研究人员对25只猴子注射疫苗,其中有8只完全受到保护。
4、民革中央提案建议:建立应急法实施的预授权机制
3、突破性进展!猴子接种疫苗产生抗体防新冠
5月20日,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宣布为猴子接种原型疫苗后产生了抗体,可防新冠病毒。研究人员对25只猴子注射疫苗,其中有8只完全受到保护。
4、民革中央提案建议:建立应急法实施的预授权机制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记者从民革中央获悉,民革中央将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关于完善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的提案》。
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指出,“非典”疫情之后,我国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相关单项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但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在疫情的检验中暴露出了一些短板,需要尽快加以完善。主要表现在:
一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内容较为原则、抽象,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办法相配合。比如,应急准备制度受立法时“宜粗不宜细”“三个不谈”(不谈设机构、不谈给钱、不谈给人)的理念影响,法律规定模糊、原则,只是一种软约束,甚至只起到一种倡导作用。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间不够协调。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3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而《传染病防治法》第38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在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的问题上,《传染病防治法》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特别法,因此只能适用前者的规定。
三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完善。机构改革后,我国成立了应急管理部,但是该部门并不继续承担原国务院应急办的跨部门协调职能,而突发事件应对往往同时涉及多个部门,依靠议事协调机构和部级联席会议机制力度仍然不够。在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之前,面对疫情,各应急相关机构之间的关系不顺畅,应急反应机制不统一,表现出综合协调应对不够。
针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问题,民革中央在上述提案中指出,建议从加快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应急预案和标准体系建设等环节入手,尽快建立完善一整套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一、加快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
一是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该法的配套法规、规章。根据我国应急管理法律建设的实践和按照现代应急法制的要求,及时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法律规范和制度规定,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二是对现有应急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清理。消除不同立法之间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包括修改法律、进行法律解释、废止法律或某些条文等,从而克服应急法律规范之间缺乏协调统一的缺陷,破除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局限性,实现应急法律规范体系内部的协调统一。
二、完善应急法律中的具体制度
一是完善应急法的实施机制。建立应急法实施的预授权机制,假定不同类型的危机情景,只要相应的情景出现,相关机构就可以直接实施法律上规定的措施,不需要再层层请示汇报等待上级决策。同时,下级政府应将此报告到相应层级的上级机关,由上级关机及时对形势作出复核式的判断,如果认为下级机关的判断是错误的,及时纠正、调整乃至取消下级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使科层制体系发挥复核、纠错的功能,从而避免在突发事件应对中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二是完善应急准备制度。充分考虑应急法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全面更新应急准备制度,给予其细化、刚性、严格的规定。
三、简化跨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协调机制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应急管理部门设立执法协调机构,对于需要协调的跨部门执法事项,由该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做出个案式的决定,临时确定一个部门负责处理。待疫情形势缓解或者结束之后,再补办其他部门的执法程序。在补办程序中,经多个部门协商后,可以变更之前由一个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
5、武汉: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5月2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5、武汉: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5月2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