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拉里批特朗普滥用总统权力
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1日报道,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当天发推斥责特朗普动用军队武力驱散抗议者的行为。而在特朗普发表讲话前,警方向白宫附近的抗议者释放催泪瓦斯,并向人群发射橡皮子弹,试图为总统前往教堂“清理”道路。
“今晚,美国总统动用美军用橡皮子弹和催泪弹射击和平示威者,就为了(持《圣经》在圣约翰教堂外)拍照。针对我们自己公民的可怕滥用总统权力行为,这在任何地方都不被允许,更不用说在美国了。”希拉里1日在推特上写道。
报道称,就在几个小时前,特朗普在白宫玫瑰园发表了全国讲话,之后步行到圣约翰教堂,还在教堂外手持《圣经》合影留念。据报道,特朗普将《圣经》举了几分钟,期间他说道:“我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
1、连云港“药神”案二审改判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均“减刑”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今日(6月2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对林永祥等15人销售假药案二审改判,15名被告人的罪名由一审认定的“销售假药罪”变更为“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的刑罚也均有所减轻。此案主犯林永祥的刑期从6年3个月被改判为5年,罚金由180万元变为10万元。林永祥等人被控从印度购买抗癌药后在国内加价销售,该案被称为现实版“药神”案。
一审认定销售假药罪
一审判决显示,林永祥为香港得宝利公司法人代表。连云港中院查明,2011年到2014年7月间,被告人林永祥等15人,通过印度人ANKIT(音)或他人购进大批“吉非替尼”(又称“易瑞沙”)、“甲磺酸伊马替尼”(又称“格列卫”)、“盐酸埃罗替尼”(又称“特罗凯”)、“甲苯磺酸索拉菲尼片”(又称“多吉美”)等药品,然后在国内通过网络或到医院向医生、患者推销等方式,加价销售。
2013年初到2014年7月间,林永祥与印度人ANKIT约定,由林永祥作为其代理人,向中国大陆销售无进口批文的“易瑞沙”“格列卫”等药品。后林永祥联系被告人何永高、韩柏龙等人,由ANKIT在印度将上述药品运到香港,再由林永祥安排他人将药品夹带到深圳,并通过快递发送给何永高等人。案发时,林永祥等人通过上述渠道销售“易瑞沙”等药品获利共计350余万元。
经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药品外包装均未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外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无中文标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查询系统中,未查询到我国进口印度生产的上述药品,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
连云港中院认为,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应批准而未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上述按假药论处的药品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罪中所称“假药”。被告人林永祥等人明知在国内不得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为牟利而对外销售,其行为均构成销售假药罪。
2018年9月,连云港中院一审判决林永祥等15名被告人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对林永祥等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至6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1人被判处缓刑,3人免于刑事处罚,其中主犯之一林永祥获刑6年3个月。
一审宣判后,有6名被告人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改判非法经营罪
2019年12月1日,我国《药品管理法》修订后生效实施,根据该法,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的行为已经不能再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在此情形下,同年12月9日,江苏省高院同意了林永祥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今日(6月2日),江苏高院通过网络对该案二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林永祥等15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其中林永祥等10名被告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同时,被告人曹旋昌非法经营数额不满10万元,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认定,张旭、林永祥等3名被告人将境外药品运入或购入境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于主犯。
法院二审指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因二审期间法律修改,对一审判决认定的销售假药罪予以改判,同时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等,作出相应判罚。
最终,法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对12名被告人宣告刑罚,对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2名被告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第一被告人张旭刑罚由6年6个月变为5年,罚金由290万元改为10万元;第二被告人林永祥的刑期由6年3个月改为有期徒刑5年,罚金由180万元变为10万元。
林永祥辩护律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林永祥已经在连云港市看守所羁押了5年5个月5天,超出了二审判决5年的刑期,其将会申请国家赔偿。
专家:二审法院改判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学专家洪道德教授分析,从案件的一审判决看,当时法院根据药品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确认被告人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需要指出的是,案件的被告人的行为应该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法经营罪”的竞合,即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上述两种犯罪的情况。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后果更为严重,法院择该罪名对被告人从重处理,司法实践中符合规定。
此后,药品主管部门的规定发生变化。据此,被告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被告人的经营活动仍旧是未取得相关的许可。因此,二审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因素,改判为非法经营罪并酌情量刑,符合刑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2、全国高校外语专四、专八考试今年上半年不再举行
2、全国高校外语专四、专八考试今年上半年不再举行
新京报快讯 据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网站消息,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的公告。
全文如下: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以下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四、八级考试2020年上半年不再举行:
1. 原定于2020年3月21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4月18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2. 原定于2020年3月2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俄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5月16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俄语专业四级考试;
3. 原定于2020年3月13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德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6月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德语专业四级考试;
4. 原定于2020年3月20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西班牙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6月19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
5. 原定于2020年3月2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法语专业八级考试和原定于2020年5月29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法语专业四级考试;
6. 原定于2020年5月16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考试;
7. 原定于2020年6月21日举行的全国高等学校日语专业四级考试。
各语种测试组与所有考点完成信息确认工作后,将退还各考点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在考点收到退费后在本考点院校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相关退费办法附后。
考生可在所在考点院校报名参加下一次考试。请考生关注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tem.fltonline.cn)的信息发布及考点院校的有关通知。
感谢广大考生和各考点的理解支持。
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编辑 林玮琪
来源:高校外语专业教学测试办公室网站
3、北京摇号新政对个人申请者不公?专家:这是纵向公平
3、北京摇号新政对个人申请者不公?专家:这是纵向公平
新京报讯(记者 裴剑飞)昨日(6月1日),北京市发布“小客车摇号新政”的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明年起无车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参与摇号,中签概率要明显高于个人申请者,能够优先获得指标。新能源车方面,每年也将有80%的指标向“无车家庭”优先配置。
就此,新京报记者直播连线了交通专家徐康明,对“摇号新政”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徐康明认为,新政考虑了不同家庭间用车需求的差异,是从横向公平转变为纵向公平。“下一步,北京机动车总量调控的重点还应是平衡存量与增量,发展能替代小汽车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
直播:北京摇号政策将有哪些变化?专家解读>>>
专题:全面解读北京机动车摇号新政草案>>>
摇号政策向“无车家庭”倾斜 更符合市民心理预期
新京报:你认为,北京小客车指标分配方式调整有何意义?
徐康明:2011年至今,北京机动车限购快十年了,原先的一些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当下的情况,这次重新调整指标分配机制,我认为十分有必要。最初的政策完全依照普遍性公平,每个人的机会都一样,后来加入了阶梯倍率,久摇不中的人有了更多机会。但随着申请者数量增多,一些新问题开始出现,特别是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他们更迫切需要一辆机动车解决出行需要。因此,我觉得这次政策修改是很合理、很及时的。
新京报:有人说,新政只考虑了家庭购车需求,这对个人申请者不公平,你怎么看?
徐康明:要理解北京小客车摇号新政策,就必须要弄明白公平的含义。从机会均等到更照顾“无车家庭”,体现了从“横向公平”到“纵向公平”的转变。原先的“横向公平”,是每个参与者不分年龄和家庭状况,得到机动车购车指标这一公共资源的概率是相对一致的。新政考虑了家庭人员组成差异、参与摇号时间长短,实际上区分出了不同家庭用车需求的差异,这样的平衡叫作“纵向公平”,是更综合意义上的公平。
目前,北京的城市交通压力还十分严峻,可以预见,北京限制机动车拥有和使用的政策还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但后疫情时代,一些家庭对使用车辆的意愿加强了,因此也必须在政策的制定上更多考虑他们的需求。例如一些家庭成员较多,长期申请没有获得指标、要带老人看病就医、有孕妇小孩,这些家庭的刚性用车需求都在强化,因此出台一种有向“无车家庭”倾斜的政策更符合市民的心理预期。
新京报:此前,政策主要考虑如何限制机动车增长,但对控制机动车存量始终触及甚少,新的政策中首次提出“申请指标更新时,每人最多保留1个小客车指标”。未来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平衡存量与增量的关系?
徐康明:过去一段时间,北京的摇号政策、限行政策一直聚焦如何控制增量,避免机动车数量过快增加,对存量几乎从未涉及。这次的政策开始注意到存量问题,是一个进步,包括对“一人多车”、背户车问题的治理,相信情况能得到改善。
我始终认为,这样的调整在北京控制机动车总量问题上,只是一小步,后面还有更多工作可以做。未来的焦点是在今后几年内如何控制存量,机动车存量一定是对机动车调控政策实施效果的最大影响因素。
“摇号政策”和“限行政策”在本质上是互相关联的,有车不一定要开车,今天北京的机动车数量还在增加,如果对机动车使用政策继续强化,那么对拥有机动车的政策就有机会放宽松。
缓解交通压力 根本上要发展取代小客车的交通工具
新京报:面对机动车存量给北京交通带来的压力,除了现有的行政手段外,是否也需经济手段介入?
徐康明:“限制拥有车辆”和“降低机动车的使用强度”其实是两个问题,我们对限制拥有基本采取的还是行政性举措。经济调控方面,虽然设置了司法拍卖途径,也有相应的罚款、增加停车成本等措施,但最终获益者还是经济实力强的群体。
对北京而言,行政手段不仅更公平,而且施政效果更可以预判。从国外的一些案例看,实施经济手段调控机动车拥有量、使用量的初期,有效性很强,但过了一段时期效果就明显下降,车主宁愿增加出行成本也要选择私家车出行。而且经济调控受季节天气影响明显,机动车使用强度的波动也会很大,增加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效果的不确定性。
新京报:机动车限购说到底还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我们还有什么手段可以实施?
徐康明:从根本上,北京要大力发展能取代、替代小客车出行的交通工具。定制公交就是很好的选择,既有集约性,又能尽可能兼顾个性化的需要。我们对北京定制公交的调查显示, 60%-70%的乘客都是以前开车出行的市民。不过,定制公交对交通压力的缓解效果仍不够明显,因为种类、路线比较单一,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大。
另外,还可以考虑制定机动车牌照“退出”政策,设置一些短期拥有机动车指标的机制。有的家庭平常使用公共交通就能解决出行问题,但突然遇到老人生病需要频繁往返医院、孕妇新生儿出行困难等情况,大约一年半到两年内对私家车有很强的刚需,相关政策就可以有所倾向,在控制增量前提下,尽量满足这部分人的需要。
我认为,北京还是应该对一些存量机动车进行清理,比如对那些使用率过低的机动车,设置退出机制,把这些资源拿出来,提供那些有中短周期需求的市民。下一阶段,相关政策既要考虑整体效果,也要尽可能灵活、人性化。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张畅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