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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录音笔内容公开 曾试图跳楼 究竟发生了什么?(图)

   日期:2023-02-02 11:29:17     浏览:0    
核心提示:2023年2月2日,江西省、市、县联合工作专班在上饶市铅山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某宇事件调查情况。

胡鑫宇录音笔内容公开 曾试图跳楼
胡鑫宇录音笔内容公开 曾试图跳楼
胡鑫宇录音笔内容公开 曾试图跳楼 
2023年2月2日,江西省、市、县联合工作专班在上饶市铅山县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某宇事件调查情况。
 
 
胡某宇系自缢死亡
 
2022年10月14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致远中学高一学生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方力量,持续开展调查搜寻工作。2023年1月28日,胡某宇尸体被发现。在国内权威刑事技术专家现场指导下,省、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工作专班通过开展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
 
尸检情况: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的特征
 
胡某宇尸体高度腐败,大部分皮肤皮革样化,头皮未见出血;全身骨骼完整,颅骨、脊椎及胸肋骨均未见骨折,部分牙齿因牙龈腐败脱落于现场,牙槽骨未见破损;胸腔、腹腔未见出血,各脏器在位无缺失,但均腐败,睾丸未见损伤;经毒物检验,胃组织和肝组织中均未检出常见的农药、鼠药、安眠镇静类成分。
 
缢索为活套,绕颈形成闭环,颈部残存皮肤皮革样化,可见条形索沟一条,索沟边缘软组织见出血,出血部位与死者缢吊体位相吻合,符合生前缢索压迫形成。
 
胃内空虚,推断死亡时间距末次餐后4小时以上;根据尸体腐败程度,结合当地环境及气候条件,胡某宇尸体符合长期暴露在室外空间的各种特征。
 
胡某宇尸体全身完整,脏器完整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介绍,胡某宇尸体全身完整,脏器完整。
 
胡鑫宇录音笔中有两段音频表达自杀意愿
 
经公安部鉴定中心对录音笔内音频文件进行恢复,与胡某宇生前留存的语音进行声纹比对,结合调查情况,确定在现场提取封存的录音笔系胡某宇持有使用,录音内容不存在人为合成、篡改情况。2022年10月14日17时40分、23时08分胡某宇录制的两段音频清晰表达了自杀意愿。
 
心理刻画情况: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
 
经心理专家访谈、分析,结合胡鑫宇失踪前行为,认为胡鑫宇性格内向温和、孤独,在意他人看法,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绪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具有随时随地在书本上记录自己情绪、想法的习惯。2022年9月到致远中学就读后,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心理落差,加之人际关系、青春期冲动带来的压力,造成了胡鑫宇失踪前心理状态失衡,表现为入睡困难、早醒、醒后难以再入睡等睡眠问题,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困难等认知功能障碍,存在内疚自责、痛苦、无力无助无望感、无意义感等情绪问题,进食出现异常,有明确的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
 
江西省公安厅:胡鑫宇案中心现场无打斗拖拽痕迹
 
江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表示,胡某宇案中心现场无打斗和拖拽痕迹。
 
江西省公安厅:100多天才发现胡某宇下落 将深刻吸取教训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满松表示:“由于我们工作中的不足,100多天才发现胡某宇下落。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发布会答记者提问:曾4次搜索粮库,未搜寻到
 
人民日报:胡某宇失踪以后,你们是如何开展搜寻的?
 
危岩:好的,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各位媒体朋友,首先,对于胡某宇同学的不幸离去,我们深感痛心。同时,向一直关心关注此事的广大群众、网友和媒体朋友表示诚挚感谢。 接到胡某宇同学失踪的报警求助后,我们高度重视,全力搜寻。公安机关通过人像比对、调阅监控等技术手段进行了追踪排查,我们也组织发动了各级干部、护山守林员、志愿组织和广大群众,对胡某宇同学可能出现的区域展开了持续的、不间断的搜寻,但直到1月28日上午,仍没有发现胡某宇同学,这也反映了我们在搜寻工作中对部分重点区域,没有完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于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诚恳接受。 在开展搜寻工作的同时,我们一直保持与家属沟通交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人文关怀,深入细致做好后续工作。 我就回答这些。
 
胡满松:事件发生后,组织力量围绕学校周边划定了589亩区域进行搜索,涉及居民区、单位的进行走访、排查,还使用热成像无人机。
 
粮库与589亩公共山林临近,与致远中学直线距离266米,步行距离约400米,粮库92亩,围墙5米,内部主要区域监控,门卫24小时值守,有护院犬。开展4次搜寻,对粮库走访,全部建筑物进行搜寻,包括附近玻璃厂等。
 
胡某宇录音笔内容公开:“真站到这里,反倒是有点紧张了,心脏在狂跳”
 
总台央广网提问:公安机关如何确立录音笔是胡某宇本人持有和使用的?
 
胡满松:
 
录音笔是胡某宇哥哥于2022年10月3号网上下单为其购买,物流记录显示,胡某宇10月6号下午收到录音笔。该录音笔在家属及其聘请的律师见证下,提取封存。并在家属见证下,送到公安部鉴定中心开展数据提取。
 
录制的音频文件21个,经综合分析音频数据,2022年10月15日录音内容5条,其中有两条内容清晰体现了自杀意愿。
 
10月14日17时40分,胡某宇站在宿舍5楼阳台上试图跳楼,犹豫不决。录音显示,胡某宇说,真站到这里,反倒是有点紧张了,心脏在狂跳。如果真跳下去了,会怎样?不确定,跳下去了,应该也没人发现。现在至少不会被发现,以后过了几天,还是会被发现的。刚刚又不跳,不行,我应该是不想。
 
鉴于胡某宇系自杀,这两个原始音频是否公开?我们按照规定,已经征求家属意见,家属明确表示,可以适时公开。我们尊重家属意见。
 
胡某宇两段录音内容未见人为合成剪辑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公安机关如何确认事发现场提取的录音笔是胡某宇本人持有和使用的,内容有无合成和篡改,录音又是否可以对外公开播放?
 
对此,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安厅指导组组长胡满松通报,胡某宇在使用录音笔时有多次录制、删除的操作行为,导致使用专业设备恢复以后存在部分的数据碎片,但录音内容未发现人为的合成剪辑。
 
警方回应两根鞋带是否能承载胡鑫宇缢吊重量
 
经过检验鉴定,胡某宇自缢使用的鞋带系涤纶材质,单根长147厘米,宽0.8厘米。该材质与同类型棉质鞋带相比,具有不易腐、拉力强的特点。经侦查试验,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此外,随时间推移,尸体腐败后水分丢失、体重会变轻,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发生断裂。
 
问:胡某宇事件发生后,网上众说纷纭、真假难辨,出现了“熊猫血”“尸体双脚平行地面”“发现地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是后挂到树林中”等各类说法,对此公安机关是什么态度?
 
答:经过检验鉴定,胡某宇自缢使用的鞋带系涤纶材质,单根长147厘米,宽0.8厘米。该材质与同类型棉质鞋带相比,具有不易腐、拉力强的特点。经侦查试验,同款鞋带在缓慢拉伸状态下最大承重量85公斤。此外,随时间推移,尸体腐败后水分丢失、体重会变轻,延长了鞋带的承重时间,所以没有发生断裂。
 
胡某宇事件发生后,网上众说纷纭、真假难辨,出现了“熊猫血”“尸体双脚平行地面”“发现地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是后挂到树林中”等各类说法,对此公安机关是什么态度?
 
答:在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少数人为博眼球、蹭热度,引流牟利,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拼接炮制虚假视频,造成恶劣影响,扰乱社会秩序。例如,传播较广的胡某宇系“熊猫血”问题,经检验,胡某宇是O型血,不是网传的RH阴性血;关于胡某宇尸体“双脚平行地面”问题,经现场勘查,胡某宇双脚自然下垂;关于“发现地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是后挂到树林中”问题,经调查访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鉴定等工作,认定胡某宇系自缢死亡,尸体发现地系原始第一现场。
 
目前,公安机关已梳理掌握网上杜撰虚假事实、制作虚假场景、炮制虚假录音、拼接监控视频、假冒事件当事人等五大类共计120余种虚假信息。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给当事人家属带来巨大伤害,干扰公安机关正常调查和搜寻工作,同时误导公众认知,向公众传递不良价值观,挑唆对立、引发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已对少数故意编造、传播谣言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如陈某贵为博眼球、引流量,假冒“光头”老师,拍摄威胁家属私了的视频上传网络,影响极其恶劣,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其决定逮捕。又如,栗某珺、栗某臣父子为吸粉引流,发布视频杜撰因其为胡某宇事件发声,家人遭威胁、亲属失踪的虚假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两人作出行政处罚。再如,陈某红为其营销账号吸引流量,转发“后山发现带血被子”“胡某宇被老师杀死”等谣言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将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胡鑫宇失踪案时间线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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